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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星地政不動產位於臺南市安南區在地經營三十年載。
【遺產繼承】你了解繼承的三種態樣嗎?被繼承人過世後須知
2024-04-09
被繼承人過世後繼承有哪三種態樣?在此分成三種方式,第一,繼承人有共識一起按照民法規定分配,辦理分別共有繼承;第二,繼承人有共識不按照應繼分要自行分配,辦理分割繼承;第三,繼承人沒有共識或沒辦法會同一起辦理繼承,辦理公同共有繼承。以上三種態樣之檢附文件、辦理方式、及法律效果有所不同,另外也有按預立遺囑的繼承、上法院訴訟後的繼承。家家可能都有本難念的經 ,建議按照家族的各別狀況尋找信任的專業相關人士協助辦理 。備註土地法規定:✔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並以書面通知繼承人;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但有不可歸責於聲請人之事由,其期間應予扣除。✔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書面通知繼承人及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繼承人占有或第三人占有無合法使用權者,於標售後喪失其占有之權利;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租賃期間超過五年者,於標售後以五年為限。✔依第二項規定標售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前應公告三個月,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人未於決標後三十日內表示優先購買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標售所得之價款應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逾十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文/YOUYU
我是否應該提前規劃傳承不動產?
2023-03-19
我是否應該提前規劃傳承不動產首先先聽個故事。一位奶奶決定將自己的土地提前贈與給分別為兩房兩位子孫,繳完稅辦理了贈與移轉登記,贈與土地登記各1/2給兩位子孫,後來奶奶因種種原因反悔了,欲想把土地登記回自己名字...。告訴了兩位子孫這個消息後,一位子孫很快地便配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並檢附了土地所有權狀及相關文件,再次繳了稅金及費用,將1/2土地贈與移轉與奶奶;而另一位子孫就沒這麼順利能辦理,遲遲被動未提供出印鑑證明及配合奶奶辦理過戶的手續,一段時間後,奶奶決定提告被動的子孫,請求將贈與移轉出去的1/2土地登記回自己名字,委任了律師提告過了一段時間後,奶奶跟孫子決定和解,被動子孫表示願意配合提供資料過戶給奶奶,這件事情終於落幕,於是奶奶便拿了和解筆錄交由地政士委任辦理剩下1/2的移轉登記...。我是否應該提前規劃傳承不動產?在這邊有幾個問題可以思考,1.你是否能相信你的家人,移轉出去後會將財產做妥善運用?2.萬一家人沒有將你給出的不動產留守,決定賣掉了、花掉了、登記不回來了,你是否能接受這樣最壞的結果?如果你願意有好的相信並做最壞打算,你便有足夠的智慧能開始規劃傳承這一件事。文/YOUYU